宜兴疫情期间稳就业保用工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0-02-24 浏览 281

全市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保用工

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稳就业、保用工各项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现结合宜兴实际

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1、开展“点对点”包车服务。针对在宜务工人员较多、用工集中地区(疫情高风险地区、较高风险地区除外),采用“点对点”包车运输服务方式,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地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

一是摸清出行需求。各镇(园区、街道)为主体,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返岗人员信息统计汇总工作,将需集中乘坐包车的企业返岗人员名单、人数、出行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按要求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形成包车日程安排。原则上一个集中点人数在15人以上派车。

二是组织返岗运输。市交通运输局、交通产业集团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的集中返岗需求制定专门包车运输方案,为目的地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返岗人员提供“点对点”直达服务。市卫健委指导做好返岗人员的防疫健康教育和体温检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市公安局做好“点对点”包车的道路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市卫健委、各镇(园区、街道)及用人单位安排专人进行跟车服务,做好人员交接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建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参与的返岗复工服务协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沟通衔接,加大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运输有组织、健康有检测、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

2、发放自行来宜交通补贴。对我市企业聘用的自行来宜就业的外地务工人员(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为依据),2月1日至2月29日返宜的,按照省内(不含无锡大市)一次性补贴200元/人,省外一次性补贴300元/人;3月1日至3月31日返宜的,按照省内(不含无锡大市)一次性补贴100元/人,省外一次性补贴200元/人。补贴统一由员工所属企业向所在镇(园区、街道)申请,经审核后由市财政给予兑现。

3、发放以老带新奖补。3月底前,鼓励企业老职工带新外地人员(无锡大市外)来宜就业,对于推荐引进新人的老职工,按照每推荐一人(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给予500元奖励补贴。同时,新就业人员享受自行来宜交通补贴。奖励补贴由员工所属企业向所在镇(园区、街道)申请,经审核后由市财政给予兑现。

4、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加强与民营人力资源机构合作,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对于机构新引进人员成功就业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按照中专以下、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补贴,每个机构奖补金额上限为10万元。

5、用足用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疫情期间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审核,逐步发放到位。

本意见适用于我市工商企业,涉及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负责兑现。本意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